旅游商品,泛指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所购买的产品。我国在旅游商品观念上曾经一度局限于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而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业内相关人士提出了泛旅游商品概念,即只要是在异地能被购买消费的都是旅游商品,但是这样的旅游商品概念对景区旅游商品发展来说有些矫枉过正,景区旅游商品依旧应该回归到旅游地内部,发展以文化体验商品为核心的策略,这也是如今我们推崇的旅游文创商品。
旅游商品虽然作为“吃住行游购娱”中最具有消费弹性的一个环节,长期以来在我国旅游总收入占比中却非常低,全国各地景区普遍处于5%到20%之间,离国际上旅游购物优秀的景区尚有非常大的差距,由此可见,在旅游业急需变革的门票经济面前,旅游购物可以看作是最有潜力也是最重要的抓手。
旅游商品不仅能为景区带来经济价值摆脱门票经济,亦能通过产品的传播形成对旅游地的二次营销推广,优质的旅游商品甚至能形成强大的旅游吸引力促进游客数量的增长。
文创商品营销:故宫通过新媒体与文创商品将形象彻底颠覆,软萌贱,逆生长、奇葩脑洞、喜感十足,不仅俘获了大众的眼球,更俘获了了受众的钱包,晋升2015年十大微信营销事件。
旅游购物吸引力:伊斯坦布尔的大巴扎是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巴扎,4000多个旅游商铺每天吸引着25到40万游客。
旅游商品体验化
在互联网时代下,伴随着消费者的升级和电商业的飞速发展,实体产业打造体验经济变得尤为重要。旅游商品在体验经济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旅游商品是游客在旅游途中所购买的产品,本身就附带着非常强的旅游体验感,实体经济中常见的购物中心策略即是把百货商场旅游化,加强商场的游乐体验感,从而提升商品的销售转化率,而本即是旅游景区的我们更应该利用先天的优势,将旅游商品和景区文化结合,将体验做到极致。
迪士尼完美的将旅游文化体验转化为购物消费。
旅游商品爆品化
提升旅游商品体验需要面临一系列问题,首先旅游商品的品牌与景区要良好契合,才能让游客对景区的体验转化为对旅游商品的情感依托;而商品的销售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良好的商业空间,优质的购买体验,将大大提高旅游商品的价值。
我们在这里回归到旅游商品的核心“产品体验”,我提倡旅游商品要以互联网爆品思维来打造文化旅游商品,提升产品体验。
在互联网时代,口碑效应被放大化,旅游商品同样具有互联网产品的引流、体验、反馈流程。
为什么要做爆品?
资源合力,国内景区常年热衷于引入非常多的旅游商品,形成玲琅满目的观感,意在满足消费者的多种需求。这也形成了一个潜在问题,即是旅游景区要做旅游商品就会从全品类入手,开发成本非常高,从而导致只能批量引入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产品,量多且质次。从另一点来看,每一个旅游商品都是独特化的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研发、生产、销售乃至推广,然而通过重点商品的开发却能集聚景区资源,形成旅游商品的合力,真正开发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即优质又具有景区特色的产品。
文化合力,旅游商品与景区营销点一样,需要一个核心的文化概念才能激起游客的共鸣,而这种概念对于景区也只会有一个,那就是景区的核心文化特色,旅游商品的爆品文化开发策略不仅节省了成本,更是与景区营销推广紧密结合,省去了游客的思考成本,逐渐在游客心中形成来了这里就买这种产品的观念,其产品可以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种类。
依托于吉祥物熊本熊核心文化下,真正玲琅满目却又主题文化突出的产品。
旅游商品的爆品常常具有这几种特征:
第一, 有文化依托性,旅游商品首先需要依托于旅游地,才能激起游客对于产品的认同,这类产品较多是标志性元素衍生品,例如台北故宫的翠玉白菜衍生品,法国故宫的埃菲尔铁塔衍生品等,他们具有当地最显著的特征,而旅游商品爆品则就是依托于这类元素;
另一种是已有口碑产品,这类产品的代表是老字号品牌和传统地方特产,经过常年累月的发展传播,各个地区都有传承多年的土特产品,他们拥有良好的口碑,最初意义上的旅游商品也是指该类产品,这类产品在旅游商品爆品转化上有先天的优势;
第三种是实用性,我们常见的旅游商品爆品往往是食品类特产,因为他具有最好的实用价值,即可以吃喝送礼,而旅游商品的大量转化也应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上,有需求才会有销量。
在产品的属性完成后,旅游商品爆品还需要具有重要的一点,即是传播点,我国传统文化中有一句老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然而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情况下,信息爆炸,产品没有很好的营销推广很难走进公众的视野,况且是需要拥有强烈体验感的旅游商品,其巧妙的产品策划与推广尤为重要。
旅游商品是以文化为依托的产品,需要通过旅游地的核心文化点引爆产品,成为真正优质的旅游文创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