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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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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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结合新时期景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国家旅游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服务规范。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


一、 A级旅游景区的涵义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五个级别景区的划分与评定主要依据三个标准,一是依据《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对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八个方面进行评价;二是依据《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对资源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行评价;三是依据《游客意见评分细则》对游客对景区的综合满意度进行评价。A级景区就是由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以上三大细则从11个方面,对申报景区进行考评,根据得分情况设置评定等级。景区符合相关标准后,获得相应等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认可,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证书、标牌,即成为A级景区。


二、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体系解读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包括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共计1000分)、景观质量评分细则(100分)、游客意见评分细则(100分)三大部分构成。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得评分对应细则最低得分值汇总表



三、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解析


      根据景区创A评定标准,评分点有以下6类。


     (1)建设类。建设类包括旅游景区的各类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但只包括需要景区内部自行建设的设施,一些外部设施如公路、航线等并未包括其中。建设要求统筹设计,合理布局,特别要注意各项设施的特色化、艺术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2)服务类。细则一服务类的要求并不多,并且很多方面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但服务类项目却直接影响到旅游者的游览感受和满意程度,如旅游商品的设置和布局,餐饮服务、游客中心服务人员的素质等,都对游客体验造成很大影响,与细则三的得分高低具有直接关系。


     (3)管理类。景区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景区综合管理、旅游安全、门票、购物场所管理及商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高效的管理是景区正常运作的必要保证,不仅在创A申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景区日常运行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4)交通类。主要是指景区的可进入性,在整个标准体系中,交通被列为第一要素。可达性是旅游开发的先决条件,对景区旅游活动的开展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5)环境类。环境类主要是指对景区环境容易造成污染或影响的项目,这一类是景区创A的难点,也是最容易造成连锁扣分的因素。


     (6)景观类。在景区在创A的过程中,也可以在现有文化和景观的基础上,对景观的观赏游憩价值进一步提升和改造,使其满足创A的要求。


四、5A级旅游景区的参评条件与申报流程


      目前A级景区是国家旅游局负责管理,3A级以下景区由地方旅游局负责验收,4A级上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旅游局直接验收, 5A级景区则是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专家暗访复核。根据在景区提升规划中的实际需要,本节以5A级景区创建申报为例进行阐述。


      参评条件:已成为4A级景区满3年、年接待游客达60万人次以上、景区面积不小于3平方公里。
      申报流程:5A级旅游景区由省(市)级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负责初审和推荐,全国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组织各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定。
     申报材料准备:包括创建申请、景观评估、创建辅导、初审推荐、资料审核五个方面。
     现场评定:全国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评价委员会委派检查组采取明察和暗访方式对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进行现场评定并最终提交景区评定报告,通过评定的景区,进入社会公示程序,由国家旅游局颁发证书和标志牌。


 五、A级旅游景区的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定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规定“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管理机制:


      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对于经复核达不到要求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主管部门应对景区进行相应的处理:


     (1)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


      (2)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3)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国家5A级景区是我国当前景区的最高标准,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不可再造”的特殊地位,对地方知名度提升和发展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将对已加入的5A级景区,将实施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摘掉5A级景区牌子。


     复核及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旅游主管单位制定标准的初衷,有A级景区的复核和动态管理,包括降级、降星、甚至摘牌被勒令退出A级景区行列,但一直以来缺乏相应的量化和强制执行标准。很多认证和评定虽然原则上虽不是终身制,但最终客观上都沦为了终身制。


      2011年国家旅游局下发最新文件,要求每年要对10%以上的景区进行复核,复核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和量化。现在全国各地复核和动态管理也逐渐走入日程复核工作结束后,将对不达标景区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对不合格景区按规定摘牌。


      引入退出机制,施行动态管理,对其中硬件不达标、软件不过关、服务质量低、管理混乱的景区,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降星、降级、摘星摘牌。这一方面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同时也进一步维护消费者的根本权益,从观念上更写了A级景区终身制,有助于解决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强化退出机制,将成为督促、提升旅游服务的一把“利剑”。A级景区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对于整个景区改善发展环境,特别是改善政府管理、理顺关系具有促进作用,更加强化了景区及当地政府的危机意识。



来源:北京im电竞官网旅游景观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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