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耳其伊斯坦布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40届大会审议的开始,2016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左江花山岩画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3年的申遗马拉松,不仅打破了广西没有世界文化遗产的“零”现状,也填补了中国没有岩画类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同时也是壮族文明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光荣时刻。随后,湖北神龙架景区的成功入围 ,再次让人们将目光锁定世界遗产。
所谓世界遗产,是指具有突出价值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是大自然和人类留下的最珍贵的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于1978年颁布了第一批12项世界遗产。我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成为缔约国后,1987年拥有第一批世界遗产。此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一批世界遗产管理和保护的相关办法及条例,这些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大大促进了我国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所谓遗产类景区,顾明思义,就是建立在遗产资源基础上的旅游景区。在国内,“世界遗产”和“景区”通常捆绑出现,表明我国的世界遗产大多掌握在景区手中,甚至多数的世界遗产是以景区的形式进行申报。因此,由景区对世界遗产进行直接的管理和保护也是当前国内最普遍的做法。早在1998年,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张家界就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亮过“黄牌警告”,该组织当时称“张家界的武陵源现在是一个旅游设施泛滥的世界遗产景区,大部分景区像一个城市郊区的植物园或公园”。对于世界遗产景区或遗产景区来说,“世界遗产”或者“世界地质公园”等荣誉称号在被授予景区的同时,也给景区带来了巨大且持续的经济效益。在巨大的无形资产和有形利益驱动下,使得遗产类景区很难走出一个重“拿牌”、轻“保护”的怪圈,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我国遗产类景区的现状
目前我国共有50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35项,自然遗产11项,混合遗产4项,绝大多数世界遗产项目是以景区的形式申报和保护利用的。遗产和景区的捆绑现象,不可避免的造成遗产保护、景区开发及遗产类景区管理等相关问题的出现。当前,遗产类景区在开发、保护和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一劳永逸”的思想误区
遗产类景区资源的待开发空间受到资源本身的限制很大,但其自身需要投入的保护和研发需求却很高。我国目前遗产景区的现状是,开发的力度明显要大于保护和科研的力度。景区申遗成功可谓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任重而道远,而国内景区的申遗成功,往往成为了景区开发的转折点。正如上文提到的,景区更多的是重“拿牌”、轻“保护”,申遗成功后利用“世界遗产”的巨大市场吸引力,享受其带来的品牌红利,最终产生了“一劳永逸”的错误思想。
2、 景区申遗前后投入不均衡,保护偏弱
就目前的遗产类景区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申遗前后投入景区的管理费用、建设费用、保护费用往往比例不平衡。造成景区在遗址遗产保护、挖掘、修复、科普教育等方面的投入比例远不及当初申遗时所承诺的,而在景区开发游览项目上的投入则大幅度提升,造成景区变成“游乐园”,这也正是前文提到的我国世界遗产景区被黄牌警告的一个重要原因。尤以自然遗产类景区为甚,资源整体性遭到破坏、生态污染、保护性破坏等问题日发严重。
3、 遗产类景区设施老化
文化遗产类景区由于其资源本身的特殊性,导致景区在管理中存在许多限制,这也间接的造成了管理者在景区管理运营中,存在某种程度的惰性、甚至是不作为。许多文化遗产类景区的日常维护和提升是基于相关组织每一次检查为节点的,或者过分依赖上级管理单位主动对景区设施进行统一的替换,导致景区内部的设施严重老化。从某种程度上看,遗产景区如一汪死水,缺乏创新、缺乏变通。景区设施的更新替换难以与时俱进,而游客对于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最终导致游客对遗产类景区的总体满意度降低,进而景区的吸引力下降,景区运营陷入泥潭。
4、社区居民参与遗产景区开发的遗留问题
对于遗产类景区来说,另一项失分且令人头痛的问题是,解决不了申遗时遗留的社区居民参与方式的问题。社区居民作为景区开发利益分享的一方,长期以来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当地居民通过摆摊售卖当地农产品、手工艺品,建设农家乐招待游客进行消费的方式,自主获取景区申遗成功带来的经济红利。这也就造成了各自为利、缺乏正确引导和约束的诸如市场秩序混乱、景区环境差等情况的出现。
二、遗产类景区整改的路径
从目前的遗产景区整体情况来看,硬件和软件方面的问题都很突出。老牌的遗产景区由于前期的规划、设计问题,导致诸如停车场、游客中心、休息设施、电子导游等硬件设施已经难以满足游客需要,无论是从规模还是服务功能上都与游客的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而在软件方面,遗产类景区在员工培训、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造成了景区员工自我观念较强、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技能也不到位等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景区形象应用开发、纪念品开发、品牌衍生开发等能力较差,导致景区的运营能力弱,依然停留在“遗产搭台,门票唱戏”的旅游开发初级阶段,而对于“遗产搭台、服务唱戏”甚至“遗产搭台、产品唱戏”的模式只能望洋兴叹。
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的遗产类景区都是国家4A、5A级景区,遗产类景区的软硬件整改路径,通常可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景区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中,所细分的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等8大项,共计1000分进行梳理。此外,上文提到的社区居民参与利益共享机制的创新以及智慧景区的建设都是新时代遗产类景区整改提升的重点。
三、遗产类景区整改提升之后,路在何方
对于遗产类景区目前存在的问题,除了要思考整改提升的路径,更需要思考的是,景区积重难返的根源在哪里?景区整改之后,路在何方?对于遗产景区来说,遗产保护和景区开发并重。
1、就遗产保护而言,中国世界遗产的保护有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公众自觉保护。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与遗产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人的行为体现着整体保护意识的高下,因而公众的自觉保护是最直接的。
第二,技术保护。对于不同的遗产项,需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予以支撑。这种保护科技含量较高,要将最为准确和先进的研究成果应用其中。
第三,行政保护。行政机关通过国家公权力进行相关保护工作,效果应当是高于技术保护和民众自觉保护的,因为没有行政机关合法的管理、许可及指导,技术保护手段是无法实施的,保护理念和意识在公众中也不能得到及时的普及和树立。
第四,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完整地实现所有保护的根本保障。所以,世界遗产的保护归根结底就是要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来实现。
2、而就景区开发而言,转变“遗产搭台,门票唱戏”的传统模式,无疑是必然的选择
第一、“遗产搭台、服务唱戏”。遗产景区的服务提升势在必行,随着国内景区投资时代的到来,景区类型越来越丰富,景区服务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游客检验服务的标准也随之提高,遗产类景区继续躺在功勋簿上靠山吃山,无异于是坐吃山空。加强服务功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是遗产景区的唯一选择。
第二、“遗产搭台、产品唱戏”。门票时代的终结不可避免,对于遗产景区来说,围绕“遗产”做文章,创新思维,创意产品,创造价值,衍生遗产开发的价值链,打造遗产景区的衍生产品,是走上发家致富的新道路。
第三、“遗产搭台、体验唱戏”。景区VR、智慧景区、3D、4D、5D,虚拟景区等高科技带来的全新体验,对于遗产景区的开发,是重大的契机,站在旅游时代的风口上,绝不可再一次落后。
作者: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