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职业”导游的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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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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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导游从业人员,服务于国家的政治外交,为促进中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那时的导游工作者虽然比较少,但却得到了社会的认同,被誉为“民间外交家”,是名副其实的阳光职业。


但随着我国旅游行业的高速化发展,导游群体的市场化,与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行业相比,导游从业队伍本应是旅游业的重要生产力,但如今导游的声望急剧下降。社会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旅行社之间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在各大媒体版面上的导游不再是赞誉,一些无德导游的违规行为被媒体曝光,经过多次叠加的负面报道和大肆渲染致使导游这个身份被带上了有色眼镜,游客从报上团开始就对导游的任何活动都持有怀疑态度和抵触情绪。这个本应阳光的职业,但是如今却是非不断,引起矛盾的主因就是购物问题,购物问题是萦绕在旅行社和游客横在心里一把去不掉的利剑。


为什么购物问题总是在旅行团中挥之不去的一道坎,那就要从这个行业的整体运营规矩开始,入了一个旅行团就如同进了江湖,江湖险恶要懂规矩,我们就先来探究一下旅行社“行话”。



首先要从低价团说起,旅游法实施近两年来,“低价团”“零负团”现象确实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由于市场恶性竞争的激烈,一些“野鸡团”更是打着低价的幌子肆无忌惮的宣传,相关部门对超低团费监管乏力,一些“低价团”现象在有些地方又有“死灰复燃”迹象。使处于旅游行业利益链末端的导游从业人员,正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压力。


究其旅行团遭遇导游强制购物根源,还是由于行业的不正规和导游无保证的体制造成的,,导游从接了团之后,就是带着亏空的,举例来说,游客报了一个两日团,团费是180元交给旅行社,旅行社首先要交给景点的费用100元的团费,这个费用甚至低于接团成本。而导游在接这个旅游团时,首先必须给地接旅行社填补每人80多元的亏空,这被称为“导游押金”,业内又称“人头费”,这笔费用旅行社是不予退还的。同时,导游还要向旅行社缴纳一定的委派单开单费。





因此导游在接到这个团的时候就是在亏本运营的,所以就出现了这个词“赌团”,赌的就是整个团的消费能力。而“赌注”则为游客是否能按计划进购物店购物或参观自费景点。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导游会游客强制购物了。以下就是旅行社行业中的部分“行话”。


上团:导游接了旅行社的团。

人头:只要导游“上团”,旅行社不但不支付导游费,而且根据人数,导游要向社里交钱。“人头”多少不等,广东及东南亚的游客较高,每人30元。在另一种条件下,“人头”是指导游把游客领进一些旅游定点商店,进店购物停留了1小时左右,店里会根据客人的人数按每人10元到35元给旅行社和导游付钱,无论游客是否购物都要支付。

流水:就是进店购物的回扣。但人头和流水导游大多只能选一种,有点像赌博,要凭导游的经验,购买力强的选流水,可是风险大,反之选人头,风险小,旱涝保收。

水单:记载流水的凭证,定点商店凭水单返佣,部分导游拿水单向社里交账。

车停:旅行车停在购物店门口会有停车费,客人买不买东西停车费都会有,但不同的团队停车费也会不同,一般是一二百元。

冒泡:产生购物。

大饼团:根据旅游团购物能力的差别,旅行社和导游基本上有个划分,最好的团用大饼来形容。

甜饼:指广东、港澳的游客,因为比较容易“冒大泡”,也就是高额购物。

咸饼:指湖北、东北的游客,因为这种团有特别好的也有特别差的。

苦饼:指安徽、河南的游客,因为消费能力普遍不高。

扎店:到有回扣的旅游定点商店购物。

加点儿:旅行途中临时增加收费的旅游项目。

踩几脚:是指扎了几个店。

咨:到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咨询,然后收取游客买药的回扣,有句行话“三脚不如一咨”。

签字:导游当着游客在景点买票,再找个机会一个人到售票处,由售票处出具买票总额的条子,找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领回扣。

切票:吃内宾和外宾票、成人和儿童票之间的票价差。

导服:导游服务费,就是小费。

通过上面的这些“行话”,还会惊讶为什么要购物了吗?到底这个“阳光职业”怎么了?


百科上给出的导游的定义是导游主要分为中文导游和外语导游。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但是这似乎与现在报导导游时间中最长出现的“诱导”、“强制购物”“辱骂”、“殴打”等关键词大相径庭。

阳光职业的职业处境

有媒体披露,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进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后,越来越多的导游脱离旅行社成为社会导游、签约导游或挂靠导游。这些导游分别隶属于不同的旅行社或挂靠在不同的导游服务公司(中心)。由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兼职导游约占70%。 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各地许多导游都是挂靠在导游管理服务公司名下,服务公司是托管机构,不可能为导游缴纳社会保险。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最低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兼职导游就属于“三无”类型的弱势群体,因此购物回扣是导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重塑阳光职业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重塑导游阳光形象

坚决打击“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宣传和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引导游客自觉抵制超低价旅游产品,从源头治理恶性的削价竞争。推广品质旅游理念,更新游客的旅游认识,鼓励旅行社在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品质、挖掘产品内涵上多下功夫,而不是参与恶性的低价竞争中。

提高我国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改变导游人员登记结构不合理现象,优化导游队伍结构,实现导游旅游服务市场的多层级供应,规范导游行业奖惩制度,对导游队伍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惩戒,同时进行优秀导游评比,激发旅游人员的分发向上的精神,重塑旅游职业魅力。

其次,完善导游等级制度,优化导游队伍结构

我国的导游等级制度与职称制度已完全脱钩,职称体系中根本没有导游等级这样的序列,其仅仅局限于旅游行业内,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就是导游等级与导游本身的利益基本没有任何的联系,即使有些导游掌握了相当的丰富经验却始终处于初级导游行列,这也会导致整个行业的高离职率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因此,创造推进导游职业终身化的良好政策环境,激发导游人才从事导游职业的捏在原动力。

最后,提升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制定富有激励性的绩效薪酬制定,从而激发导游人员的工作热情,完善针对导游人员的社会福利保障,解决导游人员的后顾之忧,为旅行社的长期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对导游人员实施亲情管理,增加人文关怀,增强导游人员对旅行社企业的依赖,保证旅游队伍的稳定性。

 

      作者:范临

      来源:im电竞官网旅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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