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教授就中国乡村旅游的发展趋势;如何更好的保存、保护濒临被破坏的古村落,留住乡愁;如何在保护古村落的同时,兼顾文化、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平衡等问题接受了凤凰旅游的独家专访,并就《〈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解表》(下文简称《任务分解表》)对相关工作明确的时间节点安排用意进行解读。
一、政策力量破坏了传统村落
《任务分解表》中有众多任务与乡村旅游发展相关,其中涉及的部门很多,比如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旅游局等。中国的“留住乡愁”,实际上是指要保护乡村的传统文化和乡村景观,但目前我国面临的另外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就是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种大趋势造成了我国自然村落的大片消失。而古村落之所以会消失得这么快,其中一个很大的推手就是政府。政府希望通过拆村并镇,把农村的宅基地、建设用地腾出来作为政府招商引资的用地指标,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传统村落的破坏。
中国的一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忽略整体利益,致使一些政策的规定本身就存在问题,属于“一刀切”政策。就如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所提出来的农村“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政策就存在问题。“一户一宅”是指每个农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整个政策的出发点可能是要保护用地、节约用地,但是大量的传统村落是旧的住宅,老百姓不喜欢住,或者想更新换代、建新房子时,就必须把旧房子拆掉,无形当中政策的力量便破坏了传统村落。
要“留住乡愁”,使市民在城市化后到乡村去能感受到纯朴的乡情,找到传统文化要素,如传统建筑、乡村景观、乡村的聚落、风水格局等,就必须从现在开始抢救保护一大批古村落,这也是在城乡统筹战略下着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大背景。在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时,必须先出台相应的政策,把那些具有保护价值的旧村落、传统村落保护下来,即使农民盖了新房,也要把旧的村落作为集体财产保护下来。最近中央也出台了新的土地改革政策: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以农民入股的方式与外来的资本进行合作,在把传统村落保护下来以后,农民能以土地入股的方式进入乡村度假经营、乡村休闲开发的过程中。
二、传统村落的保护,离不开旅游市场的推动
如果没有外部的力量去拆村并镇,让农民自己发展,传统村落消失的速度会减慢很多。如今我们已经意识到传统村落是需要保护的,国家也选了一部分加以保护,但这是远远不够的,没有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名单的村落还有很多。如此多的村落,在既要保护又要谋求发展的同时,面临着如何选择发展方向的问题。
针对一些距离城市较近、交通较便捷的传统村落,可以通过旅游发展对其进行保护。在对古村落进行保护的基础上,展开以自驾游为主要旅游形式的旅游接待活动,将乡村旅游、乡村度假、乡村休闲、观光农业等相结合起来,把古村落打造成为综合型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在传统村落展开旅游接待的过程中时常存在一个问题:一些传统文化保护专家认为,如果某个地方游客太多,旅游所带来的商业化及其产物就会破坏古镇和古村落的传统文化。所谓的商业化无非就是说在这些建筑利用过程当中,破坏了古村落原有的精神空间。而我认为商业化就是人太多,人太多说明供给不足,所以应多保留、开发一些古村落,把客流分散开来,通过多种传播渠道让自驾游的旅游者知道哪个地方人少好玩,这样一来就可以让每个村落都得到保护和发展。如果古村落没有旅游的价值,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不能用旅游来吸引游客获得利益,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这个古村落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就会将它拆掉。而相反,如果一个古村落拥有吸引游客的可能性,大家至少不会拆掉它,那么这个村落的物理结构即它所包含的建筑本身便可以完整的保存下来。
如何做才能兼顾文化、经济和社会效益三方效益的平衡,更好的保护好传统古村落,基本结论就是要通过旅游发展来保护传统村落。如果没有旅游作为经济的市场推动力量,农民或者当地政府对这个村落的保护都是没有积极性的,光依靠文物部门或者任何单独的一个部门是保不住一个古村落的,这个历史经验已经证明很多次了。所以要通过旅游发展来保护古村落,在这个过程当中要防止过度的商业化,但更重要的是树立旅游可以保护传统村落的观念,让更多的村落进入到发展旅游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