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vs开发——自然保护区的低碳经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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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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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大陆资源遗产保护地类型之一的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目的,对保护对象进行有效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毋庸置疑,自然保护区的首要任务是保护。但是,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资源、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资源利用主要有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利用以及开展生态旅游等几种方式。如广东省自然保护区拥有多种类型的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珍稀物种,良好的资源和环境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我国自然保护区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保护区社区相当贫困

  截至2008年的统计,我国已经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531个。由于多数自然保护区处于我国较为贫困的地区,与外界隔绝,减缓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受破坏程度,但这也同时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目前的统计结果表明,我国60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有3/4与自然保护区毗邻,一半左右保护区位于贫困县之中,保护区居民的收入远远低于统计水平。随着我国自然保护区数量的不断增加,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居民占我国贫困人口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我国自然保护区与贫困地区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

  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冲突不断

  由于自然保护区多处于相对封闭性的地域,所涉及到的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教育等方面目前还比较薄弱,这就容易导致当地居民更直接、单一地依赖自然资源,即所谓的“靠山吃山”的恶性循环,大量开荒导致森林生态系统破坏,湿地退化。当地居民生存和发展的要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第一的原则发生了冲突。


  保护区盲目开发利用

  自然保护区是自然生态保存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自然景观独特的自然区域。当地的百姓为了脱贫致富过好的生活,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取得政绩,财团为了开发项目取得超额的经济收益,各种利益的强大驱动相互交织在一起,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令人堪忧。

  自然保护区经济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一个良好的绿色经济发展系统应具备和谐的结构、高效而经济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既能适应自然条件变化,又具有净化环境污染能力,发挥最佳的生产效率,为人类提供丰富的资源和优美的经济生活空间。要想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经济性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坚持三项原则。

  依法依规,保护第一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经济发展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好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因此,在自然保护区发展经济时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发展第二”的原则。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活动只能在实验区、不能在核心区开展;自然保护区对区内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能不能有任何削弱,更不能有任何转移;自然保护区门票收取权绝不能转让或部分转让。要对经济开发活动实行严格的评估、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对资源和环境可能造成破坏的活动项目。同时,还要控制开发数量和开发强度,科学确定经济开发承载力,防止经济活动大规模涌入自然保护区。


  适当超前,突出自然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管理者在意识上应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树立“保护是为了发展,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的新观念,将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同开展生态绿色的经济建设合理地结合起来。以发展生态旅游为例。自然保护区在开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必须在经过广泛的市场调查、资源调查和客源调查的基础上,在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编制生态旅游规划。生态旅游规划应以自然生态为主线,突出体现自然的真、善、美,符合自然规律,迎合人们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追求和愿望。

  此外,自然保护区经济发展规划还应适当超前,具有前瞻性,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突出经济发展项目的环保性、创新性和吸引力,拓展和深化自然保护区经济发展的内涵。

  社区和谐,利益共沾的原则

  自然保护区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要以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为前提,努力创建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共同管理的社区共管体制,引导当地居民以建立和谐社区为目标,逐步形成公正合理的合作关系,让社区居民真正参与到经济发展中,在合作中既能增加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又能减少社区在发展中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侵蚀和破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建立稳定的保护资源、利用资源的合作与协调机制。


  在自然保护区引入“低碳经济”发展方式

  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式就是在实践中运用低碳经济理论,来组织经济活动,将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改造成低碳经济型的新经济发展方式。

  自然保护区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自然保护区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是低碳经济发展方式的一部分,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它以实现经济与碳排放错位增长(低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通过产业的联动,增加就业岗位,并最终实现经济增长的碳脱钩。

  (1)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低碳环保、经济发展的可持续。

  低碳型经济开发,是利用当前低碳经济发展的契机,开发和建设自然保护区的低碳型经济项目。低碳经济开发,既可以使保护区内外的经济得以快速、可持续地发展,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保护区温室气体的排放。运用低碳经济进行经济开发,旨在纠正以往经济发展方式中常常出现的高能耗、高污染、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错误。目前我国乃至全球都在大力推动低碳产业,这为自然保护区吸引资金,调整产业结构,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合作提供了机会。由于低碳经济的引入,保护区将会彻底改变过去发展经济和摆脱贫困的传统模式,实现经济发展、扶贫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实现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2)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社区参与。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费和扩大低碳产业开发,是增加当地社区居民人均收入和减轻经济开发负面环境影响的主要手段。低碳经济开发不仅利用新技术节约资源及能源的使用,更通过低碳产业的联动性的惠及,改变自然保护区当地居民一味向环境索取甚至是相对高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实现保护区与社区居民实现低碳生存,同时也将降低保护区管理者与当地居民在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冲突。

  (3)低碳经济的发展方法:碳中和技术与碳汇机制。

  “碳中和”(Carbon-neutral)的意思指通过计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然后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汇)、二氧化碳捕捉和埋存等方法把排放量吸收掉,以达到环保的目的。碳汇则是自然界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对碳汇机制的理解则是人类通过一系列活动的组织增加自然界对二氧化碳的吸附。保护区可以通过碳中和技术与碳汇机制为保护区增加财政收益,同时又可以将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职能充分发挥。


  自然保护区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1)充分利用国际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

  在产业结构方面,自然保护区要以“重点突破,协调联动”的原则发展大低碳产业链,并严格控制每种产业的碳排放量,尽量就地取材。此外,保护区还应利用低碳经济创造的契机,积极与国际进行交流学习,优先引进先进技术,更新和改造落后生产工艺,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在能源消费结构方面,利用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保护区应逐步增加核能、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大力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电力。

  (2)确立自然保护区碳交易机制,整社区推进反贫困经济发展战略。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有三种功能分区,即核心区、缓冲区和实践区。若将这三区按照经济效益功能来分,可以分为:生态屏障区、结合区和生态受益区。

  依照国际通用的“碳源-碳汇”平衡规则,生态受益区应当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拿出享用“外部效益”溢出的合理份额,对于生态屏障区实施补偿。补偿的原则是碳源大于碳汇的功能区按照一定的价格(由保护区协调定价)向碳源小于碳汇的功能区提供碳补偿。生态受益区主要由生态受益者组成,其中包括商家、投资者和外地游客,生态受益者缴纳的补偿份额将均衡保护区内各乡镇居民的收入,加快村社的扶贫脚步。


  (3)设立自然保护区碳基金会,鼓励低碳新技术的引进与研发。

  自然保护区碳基金可分为政府基金、私营企业基金和民间基金三种形式,政府基金是主要靠政府和自然保护区大力扶持出资,私营企业基金是将保护区的低碳产业作为吸引物,吸引私营企业进行投资,民间基金则主要依靠社会、环保社团的捐赠形式筹集资金。

  自然保护区碳基金的资金用于投资方面主要有三个目标:一是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二是加快技术商业化,为保护区带来更多商业契机;三是投资孵化器,反哺当地百姓,促进保护区发展。自然保护区碳基金模式应以政府投资为主,多种渠道筹资,按企业模式运作,自然保护区实施过程监管,促进保护区低碳经济模式长期可持续发展。


作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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